以弗所書6:1-4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以弗所書6:1-4

《讀經》

6:1你們作兒女的,要在主裏聽從父母,這是理所當然的。
6:2-3「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長壽。」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
6:4你們作父親的,不要惹兒女的氣,只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



《經文釋義》

保羅在主裡的家庭法規,從夫妻相處之道,在此轉談親子關係,其前提仍是5:21「當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保羅先對做兒女的家庭責任談起,給予一個命令,就是「要在主裏聽從父母」。他們之所以要順服父母,不單是因為他們父母在家中有更大的權柄或地位,如同在古代社會裡認為「這是理所當然的」;更是這行動與順服基督是不可分的,是顯示出他們領受聖靈改變人的工作,顯出自己明白主的旨意。

隨後,保羅提供一個兒女要順服父母的理由,就是出埃及記20:12十誡中的第五誡,表明真正順服這條誡命,乃是源自並反映出一個人與耶和華神的關係。孝敬父母這誡命,對於生活在家中的兒女,就是順服父母,而對已離家的成年兒女,它不單涉及尊敬的態度,還有在父母年邁時的撫養和照顧他們。當為子女的如此順服時,他們必要在世的一生,無論他們生活在何處,都蒙神賜福,得享長壽。

接著,保羅談到當時在家中為頭且負養育兒女主責的父親,當如何對待自己的兒女。他要避免那些會激怒或使孩子喪氣的態度、言語和行動,不可以過度嚴厲地管教、或不合理的苛求、或濫用權柄、或無視孩子的需要和感受,因為做兒女的也有自己的權利,他們不應該被操控、剝削或壓榨。保羅也用積極面來勸勉為父的,「要照著主的教訓和警戒養育他們」。這是說為父的在權柄的運用,乃要效法主;他所關心的不單是兒女應當順服他的權柄,而是要藉著這樣敬虔地訓練和警戒,叫他的兒女得以認識並順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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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在今天少子化的年代,孩子被當成珍寶被呵護著,常見兒女爬到父母頭上,似乎很少看到會尊榮甚至敬畏父母的孩子,似乎兒女是家中的王成為世俗的潮流。但身為基督徒的兒女,必須與這股普世潮流相抗衡,因為一個基督徒的兒女之所以要聽從父母,不光是知道父母有養育之恩下所做的正確之事,也知道這是出於聖經的教導,同時因為這是表達他們與主耶穌之愛的關係。要知道神的話是常新且永遠長存的,因此兒女在主裡聽從父母的教導,是永遠不會過時的。

此外,今天不少做父母的在養育兒女是非常用心,但往往是參酌或依據世上的專家所寫的書籍、或是依照自己成長的經驗、或是借用別人的經驗,其中不少身為基督徒的父母也是如此。因此我們不是過度地寵愛兒女,讓他們生活失去當有的界限;不然就是不合理的管教,使他們身心受傷。做基督徒的父母必須謹記保羅在此所吩咐的,以及聖經其他所教導的,有智慧地來管來教和來養。另一方面,做父母的在培育兒女,可能會依據自己的想法或世界的價值看法;但在聖經的兒女養育重點,不是屬世的才幹能力的培育,而是認識神與生命品格的培育。

做父母的要切記:培育出一位敬虔的兒女遠比培育出一個有才幹能力的兒女更重要、也更有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