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弗所書5:1-4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以弗所書5:1-4

《讀經》

5:1所以,你們該效法上帝,好像蒙慈愛的兒女一樣。
5:2也要憑愛心行事,正如基督愛我們,為我們捨了自己,當作馨香的供物和祭物,獻與上帝。
5:3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
5:4淫詞、妄語和戲笑的話都不相宜;總要說感謝的話。



《經文釋義》

保羅以「你們該效法上帝」和「也要憑愛心行事」來總結4:25-32。效法神的基礎是信眾已經被接納進入神的家,是祂所愛的兒女,他們既然豐富地經歷神的愛,就應當效法祂已顯家風。「憑愛心行事」是效法神應當要做的,表示他們的思想、態度和舉止,都要顯出基督恩典的特質。基督的愛和獻上自己為祭,是他們憑愛心行事的基礎和典範。所以,他們的生活也當以重價、犧牲的愛為辨別的標記,用這種方式服事他人,不僅得神喜悅,也是效法神和基督。

5:3-4保羅開始一連串嶄新的警告回到基督徒群體和外面的人之間的對比。首先,著眼三項惡行:淫亂(任何不合法的性行為)、一切的污穢(順從天然慾望來決定行動之人的行為舉止)和貪婪(是不道德與不潔淨行為的源頭,就是貪得無厭的慾望,甚至為滿足自己私慾而貪戀別人的身體);任何與這些有關的言語,都當避免談論,才符合所蒙的聖召。

另外,有關三項言語的罪也當避免:淫詞(可恥的言談)、妄語(愚蠢或無聊的談話)和戲笑的話(粗俗的滑稽或某種無人情味的卑鄙玩笑);這些在神所分別為聖的人中,必須完全避免。相反地,蒙恩人應當說感謝的話;這乃是以感恩的態度回應神在創造與救贖上施行的拯救作為,因而承認祂是一切福分的終極源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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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我們行事為人要效法神,因為我們是經歷神的愛藉著基督在十架的工作,也是因為我們是祂蒙愛的兒女。愛是一種生命相屬的關係,愛是一項使生命得激勵的動力,但是愛也是要具體地付出代價而不是停留在言語的行動。我們內心深處都需要被愛,但如果我們不願意先學習像主基督一樣去付出愛,我們就不能體會甚麼是愛,然後也經歷被愛。愛神是藉著愛可見的肢體來顯明,同時也在愛肢體當中,我們更深體會甚麼是神的愛並重溫這份愛。

愛神也是願意為主的緣故來改變自己,願意效法祂的聖潔的樣式,在生命中做出調整和改變,在一切的行為與言語上,都願意丟棄過去的習性或行為模式,用感恩的心來來回應神在我們身上所施行的新造作為。因此,千萬別讓任何肉體的私慾與不潔的言語,來玷污神在我們身上的工作。其實,學像神,就是我們蒙恩人對神救贖的最好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