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賽亞書1:1-9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以賽亞書1:1-9

「以賽亞」這個名字意味著「救贖是耶和華的」,他已婚,並且至少有兩個兒子(7:38:3),他住在耶路撒冷(7:322:137:238:539:3)。
他的父親「亞摩斯」與先知「阿摩司」(在原文為同一字)同名,但不是先知,其生平不詳;猶太傳統認為他是猶大國王亞瑪謝的兄弟(列王記下14:1-2),以賽亞因此為王族貴冑,但此點缺乏確切證據。

本書開頭提到以賽亞做先知的時期是「當烏西雅、約坦、亞哈斯、希西家作猶大王的時候」(1:1)
所記猶大四王,其作王時期始自主前792,終於主前686,但以賽亞事奉的活躍時期應在亞哈斯與希西家時代,因先知是在烏西雅王駕崩那年始見異象蒙召;而根據歷史所載,約坦在其父烏西雅遭罰染大痲瘋病後,就與父共治,但實質管理國政,在烏西雅死後,才獨立作王,因此歷史所載他做王16(列王記下15:5, 32-33;歷代志下26:2127:1),其實他自己主政只有短短數年。以賽亞「得默示,論到猶大和耶路撒冷」(1:1),在先知書罕見以「異象」(和合本譯作「默示」)為標題的,除本書外,俄巴底亞書也是以異象做開始;本書的焦點是聖約子民猶大,書中雖提及其他外邦的事,但都是環繞與猶大有關。

本章的開始是對猶大的指控,她離棄了耶和華,結果是自己變得支離破碎和荒涼。
這指控分為兩部分:
⑴上帝自己提出控訴(1:2-3)
⑵上帝藉由先知將指控擴大,並根據猶大實際的狀況,證實所控訴是合理的(1:4-9)

一開始,上帝這位原告,也是審判庭上的法官,要天、地作證,控告選民悖逆和忘恩的罪。上帝的子民現在所行的,是違反天地間自然界的事。在上帝的眼中,罪、驕傲和欺壓是與創造的秩序背道而馳;一隻牛和一隻驢,牠們都有足夠的智慧,知道自己是歸屬於誰,當順從誰和倚靠誰;但神的兒女卻沒有這樣的認識和智慧,竟然連當時被認為不聰明的動物牛驢都不如。

在1:4-9,先知以諷刺性的哀歌來控訴猶大的悖逆。
先知以「唉」(和合本譯作「嗐」)來表達災禍的哀悼,當先知提出自然界顯示出的智慧和有條理的順服,就把神百姓給比下去;他鏗鏘有力地以四連拳指控猶大是「犯罪的國民」、「擔著罪孽的百姓」、「行惡的種類」、「敗壞的兒女」;前兩句指出他們是與神立約卻拒絕神的國族;後兩句是強調他們與神有親子關係,當有屬神的生命與性情,但所行卻是相反。他們離棄並藐視所當敬拜的耶和華,與祂疏離並去拜偶像(1:4)。接著,先知依循申命記27-30的主題,順服神的誡命就蒙福,反之,就經歷咒詛。

他先以身體健康為暗喻(1:5-6)
健康是身體自然與正常的狀況,如果身體上有傷口、顯眼的痛處與疾病,就知道身體有問題了;因此,先知提到猶大如同人從腳掌到頭頂到處都是新舊傷口,強烈地指出他們因悖逆神導致國內已荒蕪、被掠奪且被撇棄,這肯定是疾病的徵兆,是需要被治療;他們這些大災難是因為違反神所設計的生活方式去生活的結果。然而,猶大還在忍受她因悖逆所加諸在她身上的苦楚。

先知從身體患病的圖像,轉到因戰事而變得土地荒蕪的景象(1:7-9)
以實景來描述猶大的荒涼屬靈光景。1:7-8所提的外邦掠奪所留下的荒涼景況,所說的當指歷代異邦的侵掠,先有亞蘭、以東和非利士(歷代志下28:5-18),後有亞述王西拿基立在主前701年進軍猶大國,擄掠肆虐。在此役中只有耶路撒冷一城得神拯救(列王記下18:13-16),因希西家稱臣納貢得以苟延殘喘,劫後餘生的耶路撒冷猶如收割後遺留的「草棚」、「茅屋」等臨時建築物,遠離人居,孤獨地立在田園中,何其荒涼。雖然如此,她還有一絲希望,尚未被完全除滅。按理所行像所多瑪、蛾摩拉的猶大該受懲罰,像所多瑪、蛾摩拉那樣全然滅絕,然而,仍有百姓存留生還(「餘種」),這乃是「萬軍之耶和華」這位全能神的恩典。也就是先知深信:神在看似沒有可能的情況下,仍然可以做出偉大的事來。

   今天當我們思想稱為神立約選民的猶大的景況,不禁讓我們對照現今稱也為神選民的教會的景況,作為我們今天務要留意的事。

從這段控訴的信息,提醒我們三方面:

   首先,罪的本質就是離棄和藐視聖潔的上帝。神救贖以色列人出埃及,然後在西乃山與他們立約,並頒布十誡和律例典章,好使他們知道如何做祂順命又蒙福的兒女;然而,他們卻屢次選擇遺忘神、違逆神並去拜偶像,以至於他們就落入背約的咒詛裡。今天我們藉著耶穌基督的救恩與上帝立約;因此,上帝不僅有權為我們設立界限,祂也以慈愛父親的身份這樣做,祂知道我們需要什麼才能蓬勃發展。不過,我們有多少次像叛逆的孩子一樣,認為我們知道什麼對我們最好,什麼會讓我們最快樂?然而,就像以色列,我們背棄了我們的創造者、維持者和提供者,我們想為所欲為,我們憎恨上帝的法律,最終就憎恨立法者本人,因為祂的法律違背了我們有罪的慾望。當我們不以祂為生命的源泉和一切祝福的源泉,我們離棄和藐視神的話,我們就走上犯罪之途,與猶大做同路人。今天我們除非看到我們的罪,我們才會看到我們對福音的需要。對於今天教會中的許多人來說,我們認為最好不要對人講到不喜歡聽的罪的問題,跳過罪惡和叛逆的問題會讓人們「感覺比來到這裡時更好」。但是以賽亞向我們表明,在我們意識到我們的麻煩的原因,就是犯罪;沒有除去罪,我們就沒有真正和持久的希望。

   其次,罪的影響是非常可怕的,但人在罪中的頑固也是非常可怕。猶大在罪中的景況,不正是今天罪對我們的影響嗎?我們在罪中如此頑固!罪正在殺死我們,但我們又回來了,我們想知道出了什麼問題,但從來沒有觸及生命的核心問題。我們不斷地違反上帝為我們制定的屬靈法則,這就像試圖從高樓跳下來對抗重力,但我們從未記取教訓。有人繼續行淫,不順服神對婚姻的設計,拒絕神對性別和性的設計,卻想要知道為什麼我們的人際關係會受苦,為什麼我們的婚姻會出現問題,為什麼我們的自殺率和離婚率如此之高。我們期待我們的朋友、愛情、物質財富和事業來滿足我們,把這些美好的東西變成偶像,卻想要知道為什麼我們會上癮了,缺乏安全感、焦慮、執著、嫉妒他人、充滿怨恨。當我們不選擇珍視神的話語並讓自己充滿神的話語,就會不知道為什麼會陷入罪中,發現自己會焦慮不安。當我們鄙視神的話語,把教會視為可有可無的無聊,卻奢想知道為什麼我們的孩子不愛神的話語和祂的教會。今天即使作為與基督同死的基督徒,當我們選擇與神疏離、甚至離棄時,我們仍然會受罪的影響。

   第三,在罪的困境中,竟然神還為我們存留憐憫的恩典。猶大的悖逆像所多瑪和蛾摩拉一樣,按理他們的結局也應當像所多瑪和蛾摩拉一樣,徹底毀滅是以色列應得的。但是上帝的子民與上帝的敵人之間的區別,在於上帝無償的憐憫。猶大之所以沒有完全毀滅,這不是因為他們的力量、功績或智慧,而是完全因為上帝憐憫的恩典。憐憫的上帝不會讓祂的百姓在罪和刑罰中走得更遠,祂保守的恩典推翻了我們愚蠢決定所當承受的判決!上帝憐憫我們,只是因為祂愛我們!(申命記7:6-8)如果有一首詩歌可以傳述這恩典,我想約翰•牛頓的「奇異恩典」是首選。今天,以賽亞為我們這些受傷並認罪的人帶來好消息:我們非理性、無理的罪應得的所有審判的恐怖都落在了基督身上。我們不會面臨永恆的懲罰,因為我們的審判都落在了基督身上,因為祂代替我們死在十字架上。祂的寶血現在醫治我們,潔淨我們,使我們煥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