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約翰三書11-15
《經文釋義》
約翰三書11-12節,約翰轉向這封書信的結尾。首先,約翰認為勸勉該猶是明智之舉;為此,他呼籲該猶不僅要有堅定的信念,也要為他現在所行的堅持到底,也就是說,這樣行的人是從神來、且見過神的。其次,約翰提出三方面的證據稱讚低米丟,藉此鼓勵該猶繼續行善,而低米丟可能是約翰二書和三書的信差。第13-15節,約翰向該猶問候,並告知他可能在不久之後要去到他們那裡。
約翰在第11節以第三個「蒙愛的」(和合本譯作「親愛的兄弟啊」)為開始;然後,以一個命令語氣動詞「效法(mimou)」加上「不要(me)……而要(alla)」的副詞片語作勸告,勸勉該猶要不要仿效丟特腓的行為(惡事),而要效法低米丟的善舉。約翰這勸告,顯然他可以預想到該猶會成為丟特腓施壓甚至攻擊的目標,約翰要勸勉該猶忠誠於他與約翰所共有的信念。於是,約翰向該猶提出兩個理由,說明為什麼應該效法善:
⑴「行善的屬乎上帝」,也就是行善是屬神兒女的品格特徵;
⑵「行惡的未曾見過上帝」,也就是行惡的是未曾真正認識神,這話顯然在間接責備丟特腓的行徑。
接著,約翰在第12節也提出低米丟的佳美見證來鼓勵該猶,顯然信差低米丟也是該猶所認識的。約翰為低米丟提出三重的見證,強調這見證是真實可信的(申命記17:6;馬太福音18:16):
⑴「有眾人給他作見證」,此處的動詞「見證」(martureo)也可譯作「讚許、認可」,這表明低米丟的善行是廣泛被認可的,他是可信的;
⑵「有真理給他作見證」,即真理本身為低米丟做見證,換句話說,低米丟藉由所行的,來表明他忠心尊崇主和祂的福音;
⑶「我們也給他作見證」,約翰也提及他和與他在一起的人,都為低米丟作見證。特別,約翰又補述一句「你也知道我們的見證是真的」,這是訴諸於該猶對約翰使徒權柄的尊重和信任,以至於該猶可以確信約翰此處所說的事並所提的見證。
在第13-14節,約翰表達他用如此簡潔的信,是出於無奈,可能是感到教會發生之事的事態緊急,也不想僅用書面作交流,故以簡要的方式先作陳述;然後,約翰期待能實際到訪並與該猶作詳談,讓雙方有面對面的團契和充分地討論。約翰在第15節,個人先以「平安」祝福該猶,他祈願該猶充分得著聖約的福分、保護和眷顧;他也讓該猶知道此刻與約翰在一起的門徒,也都向他問安,這問安是基於在基督裡的愛的關係;最後,約翰也敦請該猶替他「按著姓名問眾位朋友安」,就是向該猶所在的教會成員傳達約翰與其他門徒在真理中的基督徒之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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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在描述丟特腓的分裂行為之後,約翰立即敦促該猶「不要效法惡,而要效法善」(11)。在教會中做領袖的丟特腓的方法有可能成功,他預期在控制教會的努力中獲勝,最終可能會成為教會中一個最有影響力的人,這是他的目標;因此,他可以設計一些規範,以便掌控整個教會並試圖獲得教會以外的人的讚譽和認可。然而,從使徒約翰的角度,他卻不這樣認定,反而將丟特腓視為不認識神之人。
可見,成功和地位並不能保證上帝會認可我們的行為;上帝總是在看我們行事的動機和我們的心如何;最終,這些都是我們必須回答的,我們今天也許可以蒙蔽別人的眼睛,但我們永遠無法愚弄上帝。我想這是在一個被驅動、專注、雄心勃勃、渴望權力和自我推銷,都被視為很快被他人認可和獎勵的美德之文化的世界中,身為基督徒的我們應當自我省思的,我們不要在教會中玩世界的權力遊戲、或者將世界的遊戲規則搬到教會群體互動中,我們當要謹記上帝呼召我們的目的,僅僅是離棄罪惡並學習行善,換句話說,丟棄像「丟特腓」的舊人行為,穿上像「低米丟」的新人行為。
對約翰當世代來說,書信是與遠方的友人互動的主要方式,甚至是唯一的方式。但約翰在書信該結束時,他提到還有很多話想和該猶說,他寧願不用筆墨寫字,而是希望能和他面對面交談。這對我們今天來說,儘管現今科技為交流提供了更多的選擇和便利,但並沒有削弱實體的「面對面」互動的價值;特別在新冠疫情蔓延和宅經濟蓬勃之後,我們都經歷過我們多麼想見到親友們。
無論我們在家的網路有多快,沒有什麼可以代替與親友或其他弟兄姊妹「面對面」的交談,因為上帝將這種對社群和人際關係的渴望放在我們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