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5:13-15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約翰一書5:13-15

《經文釋義》

約翰一書5:13-15的目標,明顯是約翰向收信人提出永生的充分確據。概括來說,他以禱告作為收信人與父和子相交的必然要項,這是他們有永生確據的記號,因此,約翰闡述神應許垂聽祂兒女的禱告(5:14),以及他們可以確信神的確聽他們的祈求(5:15)

在5:13的起頭,約翰以「我把這些事寫給你們」(和合本譯作「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這片語也出現在2:26,它也與約翰福音20:31的「但記這些事」的用法相似,主要在總結上文。在上文,約翰對愛神和愛人作一系列的呼籲,愛與整全的倫理和信仰告白是交織在一起的,因此,那有耶穌基督的,就意味著他相信神為耶穌基督所作的見證,其結果就是永生。

約翰將這些事告訴收信人,他們就可以「知道自己有永生」;句中的「知道」(eidete)的意思,是透過書面的溝通達到明白的狀態,換句話說,確據的堅實基礎在於神藉著耶穌基督所顯明的事,這是收信人可以從本書信的教導裡得著領受的。而中文譯本開頭的「給你們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在原文是放在本節的句尾;約翰稱呼收信人為「信奉上帝兒子之名的人」,這稱呼是勸勉他們在諸多壓力下,透過堅信耶穌基督的所是、作為和一切的教訓來持守這身分。

接著,約翰在5:14-15將永生的確據透過禱告的關係來顯明。那肯定約翰的信息的,也就意味著他肯定一種坦然無懼又成熟的禱告觀,這是一種與神有相交的具體呈現。約翰在5:14的開頭先提到「並且,這是我們有坦然無懼的心在祂面前」(原文直譯),他透過這片語將收信人帶入知道有永生的結果;約翰斷言信者能坦然無懼進到那人不可見的、永恆的、大有權能的神面前,並非稀鬆平常的小事(2:28;3:21;4:17),這正見證了神差祂兒子耶穌基督作挽回祭所帶出的果效。

不過,當約翰說這句話時,他所要引入的是「我們若照祂的旨意求甚麼,祂就聽我們」(5:14b);約翰是說收信人已經確信,他們向神發出的禱告祈求,必蒙垂聽;但此處蒙垂聽的祈求並非沒有任何範圍的限制,而是要「照祂的旨意」,這與耶穌教導門徒的禱告(主禱文)相呼應,因為禱告永遠是為了推進神的國度和祂的旨意在地上的彰顯,而不是神給信祂之人的一張空白支票,讓人隨意滿足自己的慾望。

在5:15,約翰隨著前一節的思路,強調收信人照著神的旨意來祈求,必蒙祂垂聽,在這個事實的基礎上,約翰用順暢的禱告互動,「既然知道祂聽我們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們所求於祂的,無不得著」,來呈現信的人與神的親密相交關係。換句話說,約翰強調我們的禱告上達天上的寶座,並不是要讓神聽從我們,而是要叫我們確知祂的耳在聆聽我們的祈求。這是一種確信神必以祂的智慧和能力,照著祂的時間和方式,來做成我們照祂旨意所祈求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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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約翰在論及對神的信心與愛時,他用信者與神相交的慣有方式「禱告」來闡釋。他向收信人、也向今天的我們,提供禱告蒙應允的兩個關鍵確據:

首先,永生的確據會導致對禱告有信心。知道我們有永生,就會知道當我們按照祂的旨意祈求時,上帝會垂聽我們。正如約翰•加爾文所說:「信仰的確定性絕不會產生冷漠或懶惰。」因此,永生的確據會導致對現在、今生禱告的信心,因為知道我們可以坦然無懼的進到神面前祈求,我們與祂有一種親密的關係,以及一種世人所沒有的屬靈特權。因此,我們要知道一件事,當我們按照祂的旨意禱告時,會發生什麼呢?這既簡單又令人驚奇的是,祂聽到了我們的聲音。二戰期間的潘霍華牧師(Dietrich Bonhoeffer)說得很好:「上帝對我們的愛,不僅祂賜給我們祂的話語,而且祂還傾聽我們。」

其次,當我們按照神的旨意禱告時,我們就確信必蒙祂垂聽。換句話說,當我們按照神在祂的話語中教導我們如何禱告,並按照祂給我們的應許禱告時,我們就能對禱告有很大的信心。不少時候,我們按照自己的意願來祈求,而不是尋求這是否是神的意旨;我們需要知道我們的祈禱,就像整個生命一樣,主要是關於神和祂的旨意,這是為了我們的益處。事實上,我們最好按照神的旨意而不是我們的旨意求,因為祂知道什麼對我們最好,而我們不知道;不過,這並不意味著我們不能把所有的關心事情都交給祂,反而我們絕對應該,因為祂告訴我們這樣做(詩篇37:5),但我們需要的是把每一個關心變成祈禱。

最後,我用約翰•加爾文對禱告的說法來作補充:「因為儘管上帝應許祂的子民所求的,祂都會去做,但祂不允許他們肆無忌憚地問他們可能想到的任何事情;但同時,祂也給他們制定了他們祈禱所要遵守的律法。毫無疑問,對我們來說,沒有什麼比這種限制更好的了。因為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可以祈求自己所喜歡的,而上帝也滿足於我們的願望,那將是給我們提供了非常糟糕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