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5:6-12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約翰一書5:6-12

《經文釋義》

約翰一書4:15-5:15總體而言,是表明神的愛的重要地位,約翰呼籲收信人務要支取這愛,同時他也特別關注信心這議題,因為信心是領受神的愛的途徑。在5:1-5,約翰著重於信仰的經驗,而在5:6-12則重在信仰的對象和內容。

在5:6-12,「見證」(名詞或動詞)出現共有10次,可見它是本段的關鍵用語;約翰藉它表達兩個信念:
⑴他所見證的信息滿足證明的最高標準;
⑵強調要認識基督所提供的永生,關鍵就在於留心這信息,並將它內化在生命裡。

本段落可分為兩部分:
5:6-9,耶穌基督是得救之信心的對象,神也為此作見證;
5:10-12,人當領受神的見證。

在5:5以肯定人相信耶穌是神的兒子(基督)為結束,現在約翰繼續強調耶穌的身分的要素。約翰在5:6用「這位將要來的,藉著水和血,就是耶穌基督」(原文直譯),他首先直陳信心的正確對象,就是「耶穌基督」。其次,約翰用「這位將要來的」這語,是在肯定耶穌基督,就是摩西所預告的那位像他的先知(申命記18:15-19),是眾人所等候的彌賽亞(馬太福音11:3;路加福音7:19;約翰福音1:29-30)是在棕樹主日受到耶路撒冷城百姓視為救主的人物(詩篇118:26馬太福音21:9;馬可福音11:9;路加福音13:35;約翰福音12:13);換言之,就約翰來說,耶穌是道成肉身,唯有對祂的完整認識,在信心裡承認獨有祂是從天上來,為神在世上施行拯救的。

第三,約翰強調耶穌基督是「藉著水和血」來的;「水和血」是指甚麼?歷來有三種看法:
⑴水指洗禮,而血指聖餐,但這與耶穌在地上的工作的關聯性不大,而是與後來教會的傳統有關,因此這解釋較不妥;
⑵約翰19:24所載耶穌在十架死後,受槍刺從肋旁流出血和水來,見證祂真的受死而非昏迷,但這與此處上下文無關,這解釋也不合適;因此,最合宜的解釋是
⑶泛指耶穌在地上所成就的工作,從祂受施洗約翰的洗禮直到在十字架上受釘,這整個救贖工作。

約翰在5:7-8,約翰援引聖靈來證實他對耶穌道成肉身,受洗、在十架上獻上自己為祭的斷言,表明他所談論的信仰是源於真理,而不是人的傳統或虛構的傳奇,因聖靈的見證是神在耶穌受洗時(馬可福音1:10-11)、登山變像時(馬可福音9:7)和被釘十字架時(約翰福音12:28),都為祂作見證。因此,約翰強調耶穌基督藉著水和血而來,神的靈也為祂作見證,這三樣的見證都是一致的。顯然約翰用三樣見證是有舊約的背景(申命記17:6;19:15),他的意思是基於這豐富和無可辯駁的見證,收信人不管是從邏輯上、歷史上或神學上,都可以獲得足夠的印證。於是在5:9,約翰就強調既然施洗約翰和舊約的眾先知,他們都為這真理見證,若人的見證都可以被普遍認為是重要的,那麼神自己的見證豈不更是可信嗎?神的見證是永遠的,也是最終的,它不會因人的忽視、或竄改、或是時空環境的變遷,而失效或者改變。

在5:10-12,約翰從神的見證轉向呼籲人支取這見證。他首先設想收信人是接受神的見證,「信上帝兒子的,就有這見證在他心裏」(5:10a),人若以尋求和信靠的心接受這見證,他的罪就被洗除(1:7,9),領受神活潑的新生命,是與神有相交並同住(1:3-4;4:15;約翰福音1:12);而這樣的「信」是不斷地相信並委身基督的行動。相反的,那不信的人不僅是不相信神,他也不尊重神和聽從祂的話,他透過否認耶穌是神的兒子這真理,來指控神是說謊的、祂的見證是不實的,這等人對神的屬性、作為和旨意是極為嚴重地褻瀆。

於是約翰在5:11嚴肅又誠摯地說出不信之人所失去的,以及信者藉著肯定神的見證所領受的;約翰客觀地說明神的見證,就是祂所顯明關於祂兒子的救恩(5:9-10),即「上帝賜給我們永生」;這話強調永生是「神賜給」的,也就是提醒人若沒有耶穌基督(「這永生也是在祂兒子裏面」),我們就完全沒有永生,人是無法靠自己取得永生。

最後,約翰在5:12似乎要人作出抉擇:「人有了上帝的兒子就有生命,沒有上帝的兒子就沒有生命。」離開對耶穌是神兒子的真實信仰,就不可能有永生,因為耶穌基督是信心的根基,聖靈見證祂的工作,人藉著祂來信靠父,因此若沒有這樣的信心,就沒有永生。約翰將生死兩條路,陳明在收信人面前,要他們自己作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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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我們知道人生充滿了重要的選擇,你要投票給誰?在當今的道德問題上,你將站在哪一邊?你把辛苦賺來的錢要投資在哪裡?你打算從事什麼職業?你會選擇跟誰共度餘生?你把永恆的希望要放在哪裡?耶穌對你來說,祂是誰?我認為最後兩個問題才是人生最重要的問題。這些選擇將影響我們永恆的命運和餘生的生活方式。這些也正是使徒約翰在約翰一書5:6-12中,要向我們提出的問題。在面對這人生關鍵問題,我認為有四方面值得留意:

首先,上帝沒有要求我們「盲目地相信」,而是要我們省思祂提供給我們的真理見證。約翰在本段經文中大量用「見證」這個詞,表明上帝並沒有要抹殺我們的大腦,恰恰相反,祂要我們對所信的福音想清楚、看明證據是否真實。上帝要我們對自己所信的有十足的把握,而不是一種個人主觀的經驗或感覺下的相信。

其次,約翰挑戰我們,我們將自己託付給人所提供的證據是否大過神給我們的見證?我們是否信任專業人士的話過於相信神和祂的話?約翰說:「我們既接受人的見證,神的見證更該領受。」(5:9)人們有時會說:我們相信醫生、藥劑師、水電工、餐廳的廚師,我們也相信朋友在我們耳邊耳語的八卦,相信新聞記者的報導等等,不過,我們相信這些人他們所能提供的關於基督的證據,遠遠少於上帝給我們的證據。因此,我們不能說:「我認為我沒有足夠的信心相信耶穌基督!」

第三,當我們拒絕聖靈、水和血對耶穌的見證時,我們就是拒絕神的見證和救恩。拒絕耶穌作為他們個人的救主和生命之主的人,他是站在上帝的對立面。世人都在說:「條條大路通天堂」;然而,聖經可不是這麼說的。上帝給我們許多的證據:祂選擇透過猶太人來祝福萬民,祂給了我們數百個關於祂將要差遣耶穌基督的預言,耶穌透過超自然的出生來到地上,祂醫病、趕鬼、教訓人並施行各樣的神蹟、叫死人復活,祂給了我們空墳墓和歷代千千萬萬的人生命改變的見證。如果我們轉離這位耶穌,我們就沒有藉口了,任何拒絕基督的道路,就是拒絕神,無論你將自己塑造成多麼虔誠的宗教徒。

最後,我們必須看到,約翰一書5:10-12這個選擇決定了我們的人生方向和我們永恆的命運。約翰在他的話語中說:「如果你信靠並跟隨耶穌,你就有永生(生命從現在開始並進入永恆)。如果你拒絕耶穌,因為神道成肉身降臨,你就沒有這個生命。」我們需要親自關注這個問題,這不是一個外圍問題,它是一個生命核心的問題。對上帝或對耶穌有溫暖的感情是不夠的,對基督教信仰有淵博的知識是不夠的,上帝呼召我們將自己交託給祂。我們對永生的信心,不是靠我們的良善,而是靠神的憐憫和恩典,這是透過耶穌基督為我們的犧牲而實現的。

我們在生活中,當努力按照祂的指示去生活;在困難時刻,我們要依靠祂的靈作為我們在決定的引導。相信耶穌基督,就必須讓祂對我們的生活方式產生實際的影響。當我們拒絕真正將自己交託給基督時,我們實質上是在說:「我看到了耶穌確實是上帝派來的救主的證據,但我拒絕了。」C S Lewis 說得好:「歸根結底,要麼我們對上帝說,『願祢的旨意成全』,要麼上帝對我們說,『願你的旨意成全』。

當上帝將人們送入永恆的毀滅時,祂只是將人們所選擇的東西給予人們。」但願我們都作出正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