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4:11-14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約翰一書4:11-14

《經文釋義》

4:11-14與4:7-10有許多相似之處;這兩者主要的差別,在於4:7-10聚焦於神的本性,是闡述神被視為愛的意義;而4:11-14焦點集中在對神的認識,是對神拯救的本質和方式的認識,要確實的落實在信仰群體中。因此,約翰在此重申他關於愛的命令的論述:4:11神愛的果效、4:12表達神的愛的重要性、4:13神的愛的確據、4:14使徒見證神差遣子。

約翰再以「親愛的弟兄啊」為本段的開頭,他直接發出呼籲「上帝既是這樣愛我們,我們也當彼此相愛。」(4:11)約翰論到神的愛的確在於祂差祂兒子作挽回祭(4:9-10),這使得收信人可以不再受人性自私的限制,能夠用像他們被神的愛那樣去愛人;當然這愛是要體現在教會群體的相交中(馬太福音18:21-35;羅馬書13:3),同時,也會延伸到在基督群體之外的人。總而言之,4:11重申了4:7的命令,這彼此相愛的命令是基於神差愛子作挽回祭所帶來的果效,約翰要收信人將此銘記於心。

先前約翰強調當收信人遵行神的話時,神的愛就在他們裡面得以完全(2:5);現在他將「完全」與「住」的觀念,藉著收信人之間的彼此相愛而聯繫在一起,「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我們若彼此相愛,上帝就住在我們裏面,愛他的心在我們裏面得以完全了。」(4:12)在此,約翰強調「從來沒有人見過上帝」,這是從神是靈、是有位格的存有,但不具有物質可見的信念,這也是舊約的信念;神的不可見是顯出祂的獨特和唯一性(出埃及記20:3-4;申命記4:15;5:7-8;6:4),但這種神的不可見與人之間的鴻溝,並非在製造雙方的可怕關係,而是暗示人當以祂的超卓性來敬畏祂,就是藉著活出神在他們中間的愛,來彰顯祂的同在並作為敬拜祂的回應。因此,約翰勸勉收信人透過彼此相愛,不可見的神就會「住」在他們中間,同時,當他們如此行的時候,神的愛就可以在地上得著充分的體現;換另一個角度說,只有他們彼此相愛時,他們才可以就近那不可見的神。

神住在基督徒群體中間的確據是多面的,收信人的彼此相愛是重要的確據之一,另一是神藉著聖靈住在他們中間,因此約翰說:「上帝將祂的靈賜給我們,從此就知道我們是住在祂裏面,祂也住在我們裏面。」(4:13)本句在原文的開頭是「從這一點(從此)」,這與4:9,10開頭的片語相同,隨後都指向所要陳述的內容。約翰和收信人藉著神賜給他們的聖靈,就認出他們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們裡面,這是從他們遵守「彼此相愛」的命令這點來看的。約翰強調收信人藉著聖靈來認出神的同在和祂的愛,因為聖靈在收信人抓住神和祂的愛這方面扮演至關重要的角色(約翰福音14:26)。換句話說,聖靈能感動他們並引導他們去愛其他肢體,使他們確知神真的住在他們中間。

最後,約翰在4:14強調他教導的權柄,不是出於人,而是來自神差祂兒子的事實上,這是他與其他使徒們一同見證的,「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這是我們所看見且作見證的。」(1:1-3;約翰福音1:14;彼得前書5:1;彼得後書1:16-18;使徒行傳1:3-8)約翰見證父差子之愛的行動(4:19),明白這是彼此相愛之命令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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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愛」可以說是世界的共同語言,然而不同人對「愛」之語的詮釋和觀點是不同的;對聖經而言,愛是從神來,是藉著祂差遣主耶穌道成肉身、在十架受死和復活所彰顯出來的,是聖潔公義又憐憫恩慈的愛,不是以人的自我為中心的愛,而是去自我中心化的捨己之愛。基督徒群體的愛是神聖的愛,是藉著聖靈在內裡的工作,去活出彼此相愛的新生命,這是屬神兒女的生命記號。我們知道即使我們原是上帝的敵人,祂也愛我們,甚至為我們交出祂的兒子;因此我們應該效法祂,彼此相愛,甚至不排除我們所討厭或憎恨的人。所以,我們可以說,我們被神選召的使命,就是效法父愛我們而交出祂獨生愛子般地去活出愛。

首先,透過十字架的愛,讓我們看到愛不是出於一種責任要求,而是一顆因體驗神的愛而甘心樂意去愛人的心。若是出於一種責任的要求,就會愛得很辛苦,也會疲累,甚至滋生抱怨或不平,特別當對方沒有對我們的愛有正面回應時,就很容易生出這景況。

其次,神的愛是一種捨己的愛,是站在對方比自己更優先來做考量的愛。我們看到耶穌來到世上,為門徒洗腳,被捕時把他們安全地留在花園裡,然後自首。不少時候,人會為自己找出不能或不願意愛的藉口,如:「我就是無法愛那個人,你不知道他是什麼樣的人,如果你不得不像我一樣和他工作在一起,你就會發現你也無法愛他。」但如果我們經歷過十字架,感受到神對我們愛的壓倒性清洗,儘管我們曾向祂展示了敵對和仇恨,儘管我們喜歡自己的方式並想做自己喜歡的事;如果我們感受到上帝潔淨的恩典將這一切抹去,沒有任何指責或喚起過去,忘記並原諒這一切,那麼,正如約翰所說,我們不僅可以愛別人,而且應該去愛。

今天沒有人可以看見上帝,但又可以看到祂,就當我們願意照著約翰在這裡所教導的愛去愛別人時,人們就會在我們身上看到上帝,因為上帝住在我們裡面,祂的愛在我們身上得到完全的體現。因此,我們應該彼此相愛,這是我們蒙神選召和蒙祂所愛的目的,這是我們必須做的,因為神愛我們;我們當向世界展示上帝的愛,並通過像上帝愛我們一樣愛他人來向世人展示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