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約翰一書3:19-24
《經文釋義》
約翰在3:9-18呼籲收信人要彼此相愛,隨後,在3:19-24則論到愛的確據,它可分為四部分:
⑴心裡的確據和確據的根據(3:19-20);
⑵坦然無懼的確據(3:21-22);
⑶有效信仰的確據(3:23);
⑷聖靈內住的確據(3:24)。
在3:19的開頭,約翰用「並且從這一點」(和合本譯作「從此」),假定收信人回應這彼此相愛的命令。藉著真實的彼此相愛,「我們將會知道」我們與基督的關係是真實的,因為我們是在遵守祂的愛的誡命,就是屬神的兒女,亦即是「屬真理的」。在3:19的下半段,約翰再用「並且」引入一個結果:「並且在祂面前,我們的心可以安穩。」(原文直譯)這話是指當基督在來時,我們的心可以安穩,儘管我們在遵行彼此相愛的命令上尚未完全。
接著,約翰為他的論述提供一個讓收信人可以安心的理由(3:20);他首先肯定他們的心可能會受責備:「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這裡的「責備」(kataginosko)一詞,在新約只出現在這裡和加拉太書2:11,這是指一種因內心不安而自卑或遠離神的的情況;在此,約翰是指萬一收信人在愛弟兄的事上感到被責備,約翰向他們做出保證:「上帝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約翰強調神是偉大的,祂的偉大關係到人心的狀態;約翰不是在說神是如此偉大超越,以至於他們無法與祂有聯繫,而是強調祂是高舉過於萬有的神,祂將安慰賜給屬祂的人(詩篇25:9;149:4);可見,約翰是在表達收信人的心,若因定罪而感到不安自責,他們不是往罪咎裡更深地鑽,而是往上尋求神,因為神是通曉萬事、也鑒察人心的神,祂知道我們的心如何;更何況,我們的中保基督在父的右邊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呢。
隨後,約翰在3:21-22論到坦然無懼的確據。約翰在本書第三次用「蒙愛的啊」(3:21;2:7;3:2),重申自己與收信人親密的關係;他將視角由「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轉為「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也就是他們在神面前有把握(有坦然無懼的心),這是因為他們的禱告是有果效的(3:22a「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就約翰的觀點,他們的禱告之所以有果效,是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3:22b)約翰提到坦然無懼地到神面前的關係,是以遵守神的誡命為前提;因此,約翰強調他們有果效的禱告,不是一種異想天開或是滿足自我的禱告,而是源自關注討神喜悅、切合祂心意的事。對約翰來說,遵守「誡命(命令)」的順服行為,不僅是一種道德倫理的回應,更是一種表達認識神的方式。
接著,約翰在3:23從「誡命(命令)」來擴大闡述有效信仰的確據,要使收信人對他所講的坦然無懼得著確信。
上帝的命令就是:
⑴「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信耶穌的名,就是公開承認耶穌是基督、是神的兒子,信靠祂的道成肉身、受死和復活、並在天上長遠為我們代求,以及將來的再臨和審判萬有。
⑵「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信與愛是相互依存並相互定義的,彼此相愛是主耶穌被賣那一夜所強調的教導(約翰福音13:34;15:12,17);主耶穌不斷呼籲人要信靠祂,這不只是認同祂的教導而已,還有對祂個人的委身,即落實愛的真理,這是跟隨祂之人明顯的記號(約翰福音13:35)。
最後,約翰以聖靈內住的確據為3:19所開始的段落作結束(3:24)。首先,約翰將遵守基督的誡命與住在祂裡面、基督也住在順服之人裡面兩者相關聯;先前「住」是與愛弟兄(2:10)、遵行神的旨意(2:17)、遵守從起初所聽見的(2:24)、以及領受神的恩膏(2:27)作聯繫;現在,他將之與遵守相信基督和彼此相愛的誡命(命令)相聯繫。其次,約翰說:「而且從這一點,我們就知道祂住在我們當中,藉著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3:24b原文直譯)聖靈可以向他們證實,剛才提及的遵守誡命,足以保證他們是住在基督裡、基督也住在他們裡面;約翰這話可能也在駁斥那些說自己擁有聖靈,卻不遵守神誡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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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約翰這段關於遵守誡命(彼此相愛的命令)與真實信仰之相互關係的論述,引發我們要了解在信仰人生中,為何要遵守誡命所當知道的兩件要事:
首先,我們必須確信我們是神的兒女、是祂所愛的,以至於在環境中若發生受祂管教責罰的事,我們也不會因此受挫,陷入無盡的沮喪自責,而是能從其中因著信任祂的愛和管教的美意,可以重新站起來。一個羅馬皇帝的故事,就說明了天父的愛這一事實:皇帝在羅馬的街道上游行慶祝勝利,羅馬士兵在遊行路線上排成一排,以阻止歡呼的群眾;沿途有一個小平台,皇室人員就坐在那裡。當皇帝走近了,他年幼的小兒子跳了下來,從人群中鑽了進去,想跑出去迎接他。
一名警衛抓住男孩的胳膊說:「你不能那樣做!你不知道那是誰嗎?那是皇帝!」但男孩很快回答:「他是你的皇帝,但他是我的父親!」就人的常理而言,即使孩子不服從並且必須受到管教,父母也必須肯定他們對他的愛;愛的保證對於親密的關係是必不可少的,在屬靈上也是如此。我們靈魂的敵人知道,如果我們懷疑自己在上帝面前作為心愛的兒女的地位,我們就不會感覺與上帝親近;所以惡者指控我們是企圖在我們和上帝之間挑撥離間(啟12:10)。
我們當曉得儘管天父為了我們的益處而管教我們,使我們可以分享祂的聖潔,但祂這樣做是出於愛(希伯來書12:6,10),作為祂的兒女,祂希望我們確信祂對我們的愛。在父的愛裡,我們會有身分的安全感,也會產生對祂的教訓願順服的力量。
其次,我們信仰重要的錨是是對耶穌基督的位格和工作的信心。如果我們信靠基督,神已經應許我們永生,並且祂已經應許永遠不會讓我們從祂的手中被搶走(約翰福音3:16;10:28-30)。一個男人曾經告訴佈道家慕迪,他很擔心,因為他覺得自己沒有得救。慕迪問他說:「諾亞在方舟裡安全嗎?」這人回答:「當然是。」慕迪再問:「嗯,是什麼讓他安全,是他的感覺還是方舟?」關鍵是,如果我們在基督裡,不是自己的感覺將我們從上帝的審判中拯救出來;拯救我們的是基督!信心把我們放在方舟上!確保我們在船上!
但是,問題是假教師聲稱相信耶穌,但他們的聲稱只是一句空話,透過他們的行為,他們否認了基督;因此,在本書中,約翰給出了這些真實信仰的測試:你遵守上帝的誡命嗎?你愛弟兄們嗎?你相信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的名,包括祂為你犧牲的死嗎?或許我們可能會想,「是的,但我做這些事情並不完美,我經常功虧一簣。」
約翰提醒我們是否透過愛弟兄看到了上帝在我們生命中工作的證據?當我們活著討祂喜悅時,我們享受與基督相交嗎?如果是這樣,祂要我們信耶穌基督的名,藉著遵守祂的命令,即使我們尚未完全,請知道上帝比我們的心更偉大,祂知道我們的一切,祂要我們對祂所賜的救恩有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