猶大書5-7

【蔡俊杰牧師靈修心得】

猶大書5-7

《經文釋義》

4節假教師的出現,意味教會出現了異端,從三方面描述他們的特徵並直陳他們是「自古被定受刑罰的」。隨後,猶大說明假教師的本質和後果(第5-11節),他列舉三個組別(5-7)和三個人物(11)作為例子。

猶大書5-7是一句橫跨三節且一氣呵成的句子,敘述了三個事件:以色列人出埃及不信的一代被滅(5)、對不守本位之天使的審判(6)、所多瑪與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結局(7)。作者使用的三個事例,都是猶太傳統文獻之中常用的典故。第一與第三個典故出自舊約聖經。

在第5節的開始,是有連接詞「但是」,以此來對比收信人和前述的假教師的不同命運,句子的前段是「我卻仍要提醒你們,雖然你們知道這一切事」(和合本置於第5節句末);顯然猶大所要提醒之事,不是一個新的教導,而是收信人早已接受和認同的教導。當然「這一切的事」,不單是指第5-7節的內容,而是包括第5-16節的內容。

第一個事例(5b):猶大使用被拯救出埃及的以色列人在加低斯叛逆神的旨意(民數記14),說明不信是悖逆的根源,這事件導致叛逆的那一代不能進應許之地,他們在曠野漂流,最終死在曠野。也就是說,猶大記述主在這個事件中兩個行動:⑴救(sozo)了他的百姓出埃及地;
⑵滅絕(apollumi)了不信的人。出埃及事件為新舊約聖經多次引用,一般引用會有兩個重點:重提神的救恩,以及神子民因不信招致滅亡。

不過,猶大書的重點傾向後者,其原因有三:
⑴下文(同一句之中)兩個例子都與違背神命並招致神主動直接的審判有關;
⑵勸告讀者持守真道是猶大書核心信息,「持守真道」相對於「不信」;
⑶「滅絕」是本節句中的唯一主動詞。

第二個事例(6):不守本位的天使,他們叛逆的行為,顯示他們打從心底叛逆神,結果是永遠拘禁。句中「不守本位天使」的典故來自第二聖殿的猶太人天啟文學。參照《以諾一書》一至三十六章的〈守望者之書〉,當中提到負責管理世界的天使(守望者)在兩件事上得罪神:

⑴他們被人類的女兒吸引,來到地上與女人交合,生出巨人,破壞大地;

⑵他們向人類啟示穩秘的知識,是超出所允許的啟示範圍。《以諾一書》與《禧年書》均提到這些天使的下場是被神拘留在黑暗之中,將來難逃審判。猶大即可能借用猶太人所孰悉的這個天啟文學傳統作提醒。如此,我們就能理解「離開自己住處」以及「不守本位」所指的很可能就是上述的罪行。不過我們要注意,猶大書在此並沒有直接引用《以諾一書》有關天使與人類交合的內容。我們可以較為肯定的是,猶大書在此要說的不單是性行為或啟示不當,而是更闊的「界限」問題,因此強調的是天使「不守」自己應有的位置。

「本位(archen)」所指的是神任命天使負責的一個管理範圍,因此「本位」或可譯作「規定給他們的權限」。當時文化對持守自己在社會中的既定位份有高度的重視,忠於其職責與義務以維持社會秩序是核心道德價值。這正對應第四節中提到偷進收信群體的「這些人」,他們「放縱情慾」的問題,就是欠缺自律,越過社會規範,也不守真教師當有的正確教導;因此,他們的結局要與不守本位的天使一樣,「主用鎖鍊把他們永遠拘留在黑暗裏,等候大日的審判」,也就是被主長久地囚禁著,直到末日的大審判,而在此的「拘留/看守(tetereken)」是本節句中的唯一主動詞。

第三個事例(7):這是猶大引用另一個舊約的典故,約旦河平原諸城的滅亡(創世記19:22-29;何西阿書11:8)。若出埃及事件是拯救與不信的代表,所多瑪、蛾摩拉便是舊約中罪惡的極致,象徵徹底毀滅。猶大書解釋他們滅亡的原因:「又如所多瑪、蛾摩拉和周圍城邑的人,也照他們一味的行淫,隨從逆性的情慾」。

這裏有兩個難題:
⑴「他們」是指誰?「他們」在此是第三人稱陽性複數,所指的必定不是周圍的城邑,因為一方面「城邑」是陰性名詞,因此最直接的理解是指上文第6節的天使;另一方面,第7節開首的「又如/正如(hos)」,將這些城邑的罪與第6節天使的罪相比,表示這兩者是有相似之處的。

⑵何謂「逆性的情慾」(sarkos heteros)?「逆性的」原文作(heteros)這字通常用於「另一個種類」,因此,不少聖經學者不同意只將其解釋作同性性行為,而是更進一步探討與天使惡行的相似性。新約與猶大著作對所多瑪、蛾摩拉罪惡已有不少解讀,包括驕傲、拒絕智慧、虧待客旅、行淫等,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指控他們「違反自然的本性」。在聖經創世記中有所多瑪和蛾摩拉唯一有記載的具體惡行,就是城的居民要求與羅得家中的兩位天使交合。

若天使的惡行是與人類交合,而兩城居民慾與天使交合,兩城的惡行與天使就有兩個相似之處:其一是與性交有關,另一是與「違反自然」有關,是為「逆性的情慾」,正如一些英文譯本譯作「unnatural lust」;可見,猶大書側重第二點,強調兩者共通之處是他們都背離了神定旨中「自然」、「應有」的創造秩序,越過應有的「界限」。所多瑪和蛾摩拉的叛逆結果就是「受永火的刑罰」,使這事「作為鑑戒」,其中「承受hupechousai」與「作為/展示(prokeintai)」都是句中的主動詞,這些動作在強調不可忽視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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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享》

猶大引用這些舊約與猶太文獻的典故,來向收信人對比假教師的特質,我們從其中可以體會:第一,基督信仰是相信末後世界是混亂敗壞、道德淪喪的,而這種敗壞並非新事,而是可以在歷史之中找到原型;當這些邪惡在基督徒身邊出現時,我們就知道自己已經處身於在一個終末的世代,因這是末世的標記。其次,神會仿如當初一樣忽然介入世界,叛逆者會受應得審判。既然這個終末的世代就像遠古的惡世代,神就會如當初一般撥亂反正。

猶大書把「假教師」最終面對的審判與對天使的懲罰扣連,有「墨黑的幽暗為他們(假教師)存留」(13),正如天使被拘束在黑暗中等候末日審判一樣。這就把人的結局和靈界存有的結局扣在一起,也就是說如果我們選擇跟隨「假教師」的「不信」,我們最終就要面對與他們相似的下場。因此,當我們省思猶大書5-7這段教導時,我們當留意兩方面的事:

首先,整個以色列家都從埃及被拯救出來,但不信的世代卻倒斃在曠野,無法進入應許地;這並不意味著每個人都因信主,就可以重蹈舊人生的道路,而是要謹記特權帶來責任,上帝不能輕視祂子民的罪,祂必管教悖逆不信的子民。如果猶大書的收信人膽敢跟隨假教師,他們也將面臨上帝的管教;同樣,今天的我們也不例外。

其次,猶大那個時代的背道者像不守本位的天使,拒絕順從上帝賜給他們的職權和規範,也放棄了服事和榮耀上帝的機會,上帝因他們的離開本位而嚴厲地審判他們;而所多瑪、蛾摩拉的放縱情慾和不服上帝的道德規範,上帝在寬容時候滿足,就以烈火焚燒作審判。同樣,領受救恩的人是蒙神賜予極大的屬靈特權與命定,我們若故意逾越或違抗神的意旨,拒絕活出新身分的召命,那麼假教師、不守本位天使、所多瑪和蛾摩拉的結局,也會是我們將有的待遇。

我們若總結這兩方面來說,那就是在神的面前只有二條道路,一條是神的道路,是按照神的心意而行;一條是不信的人的道路,他們必然全然滅絕;我們在神的面前,不是永生的道路,就是永死的道路。因此,在神面前,也只有二種人,一種是跟隨神的人,一種是悖逆神的人。摩西在申命記30:19,向以色列百姓發出一個呼籲:「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作見證;我將生死禍福陳明在你面前,所以你要揀選生命,使你和你的後裔都得存活。」

今天我們不是選擇永生的道路,就是選擇永死的道路,這是擺在我們面前無法迴避的抉擇。